09怀化债发行人未提交报告反映评级变化
债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继6月27日“低等级强担保债”限制入库的政策出台后,日前又出现“09怀化债”乌龙事件。昨日,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对上述政策和09怀化债事件分别进行了解释。
6月27日晚间,中国结算发布关于修订《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指引》,取消了主体AA级以下有足额资产抵押债券的回购资格。《指引》公布后,首个交易日市场出现一定波动,主体评级AA-债券平均跌幅达2%—5%。
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,对主体评级低于AA且提供足额资产抵押担保的债券直接限制新增入库,是为尽可能避免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。
他表示,在多次数据测算与压力测试基础上,按照折扣系数分步下调、“低等级强担保债”中具体券分批清理的原则,采取相关平滑过渡措施:6月27日公布、7月24日实施,设置约1个月实施过渡期,力求避免一次性出库导致的市场冲击。
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,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逐步显现,回购质押库内低等级债券比例呈上升趋势。对此,该负责人表示,由于中国结算对质押式回购采取中央担保交收制度,为避免因回购风险积累而诱发系统性风险,中国结算一直在稳步推进回购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。
今年以来,分别于1月、5月、6月逐步下调了部分较高风险债券的折扣系数,并关注市场动态,及时做出反映。目前,主体评级为AA且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债券已基本清理完成。该负责人称,在此背景下,在总结前期回购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6月27日中国结算修订发布了《指引》,着手对“低等级强担保债”进行压缩、清理,以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债券市场风险。
日前,根据《指引》,券商接到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通知,当晚开始08奈伦债、08长兴债、09怀化债这三只债券不许新增入库,随后,09怀化债遭遇断崖式下跌。事实上,怀化债2013年公布的最新主体评级为AA,并不在《指引》的调整之列。
对于日前的“09怀化债”事件,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深交所《公司债券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债券上市期间,债券信用评级出现变化时,发行人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临时报告,并予以公告。
他称,此后,深交所按照约定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调整系统标识。09怀化债上市后,联合资信对其主体评级处于AA-及以下,发行人在评级出现变动后,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义务,导致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一直将此债标识为AA-。
该负责人称,在09怀化债出现放量下跌后,中国结算及深交所及时进行评级核查,查出该债已于2013年7月26日由联合资信上调为AA级。经多方核实,当晚,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告通知结算参与人保留了09怀化债的回购资格。
“对于此次09怀化债事件,中国结算高度重视,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债券评级信息的管理,提高市场服务水平,完善市场沟通机制,加强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监管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