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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我的女朋友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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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MeIfYouDare.

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金蕊

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念念不忘的杜仲

每个人都庆幸

青春,还好,你在

-

致闺蜜

-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。周二。晴。

我和杜仲去了黎明音像店。音像店里放着燕姿的《没时间》。杜仲的眼睛扫过货架,问老板周杰伦的新专辑什么时候到。

古铜色皮肤,单眼皮小眼睛,眼角略下垂,眉骨隆起,老板在柜台后站着记账,抬头笑着说,“下个月。”

停顿了下,老板看了看我,笑着冲杜仲说道:“许久不见你来了,你同学?”

“嗯。”杜仲抿嘴笑着,应了一句。

我站在杜仲身后看着老板,鹰钩鼻,留着山羊胡,戴着黑色耳钉,穿一件白色T恤,戴一条细细的银链。他说话时,脖颈的银链跟着起伏。

走出音像店,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,我伸了个懒腰,杜仲拉着我的衣袖继续走。经过一个书摊,我挪不动脚步了,扫着地上的书看看有没有中意的。

这时,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,我转身,马路对面,一个男生在朝我招手。是元连。他指指在路边电话亭买东西的金蕊,做了个走路的手势。我点了点头,向他挥手作别。

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。周日。晴

从十三号到二十号,十四号和十七号是雨天,十六号是阴天,其余都是大晴天。

整个教学楼只有我、金蕊、白兰,她们都以为是今天开学,后来金蕊打电话问过后才知道是二十一号。

我竟松了口气。过去的这个暑假,美得不真实。

我们在璃城闲逛,白兰在一家音像店前停了下来,问我与金蕊要不要进去看看。金蕊说好。我看着白兰在人来人往中侧身挺立,穿一件淡绿色宽松及膝长裙,恰如一株白兰,窈窕纯洁。

这样的白兰,是杜仲喜欢的,是所有男人喜欢的。

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。周三。晴。

清晨六点四十五分,我与金蕊在梧桐大道奋力奔跑,到教学楼时,英语听力已经开始播放了。坐定后,看着试卷,我一个单词都听不进去。

下午放学后,我和金蕊在学校餐厅打饭,饭后,我们回到教室,金蕊翻看我写的作文。《人间四月天》。

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。周六。阴。

在教室做英语题,金蕊来找我,我们走出教室,见杜仲倚着走廊的墙与朋友聊天。我与金蕊下楼梯,背后传来听杜仲的声音,还有嘈杂的笑声:“你们笑什么,你们笑什么啊?

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。周二。晴。

晚饭后,金蕊坐在我身旁的位子,跟我一起做数学题。晚自习放学,我与金蕊、官桂一起下楼,却见杜仲和艾冬在楼梯口等人。

分班之前,几乎每天,杜仲都要等我,一起下楼,一起回家。多久没跟你一起走了。

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。周三。晴。

晚自习课间,与金蕊在教室后门聊天,杜仲从走廊走到我们班,见我与金蕊堵在门口,就走到前门,喊“白兰”,白兰也从前门出去,与杜仲一起下了楼梯。

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。周日。晴。

午休,我坐在床上看着《撒哈拉的故事》,三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棺椁拉回家,与荷西做起了家具。

转头,金蕊躺在床上眯着眼,握着我的手。金蕊的手,柔软、温暖。我很容易满足,一个温柔的举动就让我恢复了对生活善意的娇嗔;那些禁不起挥霍的日子,在我的笔尖迅速流淌、凝结。

金蕊曾经问我,为什么见到他像是躲鬼一样。

我说,我就在躲鬼。

金蕊说,你们以前不是很好吗?他其实挺好的。

我说,我谁也不喜欢。

我禁不住在心里默数上午遇见杜仲的次数。一次在广场,一次在走廊。陪在他身边的人无非是艾冬、苏木他们。

他有着截然不同的两面:冰与火。

遇到杜仲之前,我从不觉得自己会有对手,他的出现,激起了我的好奇心,我想,或许当初我对他是同样的吸引。在这场游戏中,只有旗鼓相当、势均力敌才能维持长久的趣味;而现在,我觉得自己一个人在玩和泥巴,自娱自乐、不顾旁人。

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。周六。多云转雨。

最近,看起了《地下铁》,从金蕊班传过来的,平时哪个班有什么好看的书,经常会在几个班传阅,资源共享。

我看闲书,专挑不想听课的时候看,比如英语老师讲卷子了,语文老师讲课文了等等。上生物课,我流利地回答出了高等植物细胞在进行有丝分裂的各时期的特点,坐下后继续看《地下铁》。

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。周四。晴。

晚饭后与金蕊在校园溜达,在篮球场看到一个长得很像陈冠希的染着栗红色头发的男生,我们在盛夏行走却落得春心荡漾。

经过校园的广场,我们仰望着办公楼前的灯柱,数着上面如一丛枇杷的灯泡,数着数着眼睛就花了。我说是二十一枚灯泡,金蕊说是二十枚,于是我们又重新数了一遍,我还是坚持二十一枚,金蕊还是说二十枚。我们看着彼此,咯咯笑了起来。

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。周四。阴天。

每天晚上放学,走出灯光如昼的教室,我都要去隔壁教室瞅瞅金蕊走没走。

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。周三。晴。

白天在学校食堂吃午饭,我与金蕊本来找好位子了,但当元连将一把筷子放在桌子上后,坐在桌边的金蕊的脸刷得一下绿了,而后她将头扭向另一边,端着自己的饭菜起身离开,远远地找了位子坐下来。我冲元连笑了笑,也坐了过去。

“现在很讨厌他,见都不想见到他。”金蕊说道。

“在一个班,在一栋楼,在一座校园,见不到是不可能的,只能无视。”我说。

金蕊没有说话,有些哽咽。中午回寝室休息,与金蕊猫在床上谈心,她与元连已经形同陌路。

我们总是不断地犯错,急于把一段真挚的友情变为一份狭隘的爱情,使我们失去了最值得信任的朋友。

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。周一。多云。

天气转凉了,是秋天来了么?

最近几天,我与金蕊突然喜欢上了锅巴,天天吃,吃到上火,吃到嘴上起泡。

学校调宿舍,将走读生安排在一起,我与金蕊、凌霄等其他几个女生住一个寝室。寝室有五张上下铺的铁床,由于空间限制,我们将三张铁床靠着东墙紧挨着排成一排,剩余两张床分别横着紧挨西墙。

我渐渐喜欢上了午后与她们在寝室聊八卦、看书做题的日子,我的生活也多了些颜色。我也觉出金蕊对自己的依赖。凌霄曾对我说,你中午若不在寝室,金蕊中午就睡不着觉,总是很早就醒,有你在,她总是起不来。我不知道凌霄是想说我与金蕊姐妹情深,还是想说我们有嗜睡症。

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。周四。晴。

与金蕊吃完午饭回教室,在走廊见到杜仲从班里走出。他穿一件白色运动衣,金蕊一把拉住杜仲的胳膊笑着说:“怎么这么帅?”

我看着金蕊与杜仲聊兴正浓,便自己回教室了。进门前,我转头看了眼他,自从白兰转学,我似乎没见他笑过,每次见到他,他总是一个人,揣着口袋只顾低着头走路。

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。周四。晴。

感恩节。好日子。

今天体检,左眼四点四,右眼四点三。视力下降,我很恼火。

“我的视力也差了好多。”金蕊说。

“我们多看看赏心悦目的美男就会恢复的。”我说。

午休睡过头了,醒来后已经快三点了。我和金蕊穿好外套、鞋子,被子没叠,抓起书包就冲到楼下,却发现楼门锁了。走读生的寝室楼只在中午开门,难道要在寝室里呆一下午?说不定,还要呆一整晚。

怎么办?我与金蕊趴在阳台朝教学楼的方向看了半晌,等着楼下可能经过的人,但是谁也没有,一个人影也没有,都在上课。我们有种被人遗弃的感觉,干脆回寝室看书、做题。不过,与金蕊被遗忘在寝室楼,我不觉得有多恐慌,如果能在这儿过夜,一定刺激又有趣。

到了下课的时间,金蕊拉着我跑到阳台,向教学楼那边望去,有同学正巧走出教学楼。我们喊了半天,他始终没有听到。灰心丧气!此刻,柏实从寝室楼前的花园经过。

我们奋力喊着他的名字,好不容易把他喊了过来,你一句我一句把情况向他说明了,让他回去叫凌霄来给我们开门。

下课后,凌霄拿着钥匙开门,解救“被困少女”,说她都可以上头条了!凌霄跑在前面,我拉着金蕊的手一起向教学楼奔去。

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。周三。多云。

参演了英语话剧《威尼斯商人》,每晚都背台词,练表情动作,先在金蕊班试演,之后是公演。

我演的是夏洛克。不是大侦探福尔摩斯,是冷酷无情、凶狠残忍的犹太商人。

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。周四。晴。

与金蕊吃过晚饭,准备回寝室,经过男生寝室楼,二楼三楼的男生在窗台朝楼下喊,“嗨,美女”,我和金蕊相视而笑,楼上又开始喊“笑了哎”,“美女是哪个班的啊”。

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。周一。雨。

六月份的天,终于也落了雨。

冒着大雨,我与金蕊一起跑去食堂吃晚饭,饭后,我们在雨中奔跑着回到教学楼,被雨水冲刷后的心情格外敞亮。

我们跺着脚、擦着身上的雨,在一楼大厅相视大笑。

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。周六。晴。

金蕊最近与一个名为常山的男生走得很近,他们同班。常山送给她一串藏银手链,他们几乎每天一起吃饭,放学一起回家。

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。周五。阴。

中午没有回寝室,在教室看小说,金蕊走了进来,一手捂住脸一手拉着我就往外走,我拿出纸巾塞到她手里。走到操场,金蕊泪水泛滥,淹没了一座孤岛。

我不了解那常山,金蕊最近情绪波动很大,与常山吵架吵得很凶。我什么都没说,看着她。

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么吗?所以才禁不住泪流。

前阵子月考,金蕊考得稀巴烂,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常山。回到寝室,很黑,没有开灯,金蕊拿出了她的日记本,看着看着就又哭了。她指给我看,我亦动容。她可以傲然不顾旁人眼光,她做不到不为她在乎的人落泪。

我知道,金蕊也清楚,我们是可以不顾形象在彼此面前哭泣,是可以随时敞开心扉向彼此诉说而不觉丢颜面的人。或许,正是因为了解这一点,她才可以不怕伤害得继续去爱。

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。周五。雪,晴。

中午与金蕊一起吃饭,她围着一条橘色、蓝色条纹围巾。这围巾是金蕊生日时我送给她的。之后,她每天都围着,我很开心。不知是金蕊应该感觉幸福还是我应该感觉幸福。

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。周一。晴。

我将写的同学录交给柏实,他拿起数码相机要给我拍照,我转身背对着他,他便作罢。恰巧,金蕊与常山从广场经过,我给了柏实一个眼神,柏实把他们拍了下来。

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。周二。晴转多云。

我给金蕊写同学录,她看后哭了。

在我们年少无知的青春时光,我们都感谢,彼此的陪伴。

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。周一。晴。

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念大学,金蕊已经谈了新男友。

金蕊翘课来学校找我,我拽上男友白薇跟她一起吃饭。

我问她为什么喜欢现在的男朋友,她说她喜欢他胖胖高高的,喜欢他夏天穿着拖鞋跟她一起逛超市,喜欢在他在她脆弱的时候一起用美食对抗这个世界。

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。周二。多云。

金蕊与男朋友第一次分手,我们打电话打了一个多小时。

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。周二。阴。

时光将过往锁进梦阁,我依然是我,金蕊依然是金蕊。

回到璃城,我和金蕊在春节前将城市重走了一遍,一起吃了一顿年度最暖心的饭菜。

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。周五。晴。

就职于安特卫普新闻社,我趁着吃午饭的空与金蕊聊视频,她与大学时的男朋友分手,他们前前后后分过五次。

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。周六。晴。

金蕊谈了新男友。这些年在外面兜兜转转,金蕊终于在距离璃城三小时车程的城市安定下来。

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。周三。晴。

回国后,金蕊来家里做客。

我在书柜中翻找,在抽屉中抽出一张照片,递给金蕊,她接了过去。

“听说,常山一个月前订婚了。”我低头看着金蕊,她的眼睛有些湿润。我握着金蕊的手,金蕊将照片还给了我,我推了回去。她转身将照片放回了抽屉。

这晚,金蕊留了下来,跟我睡一张床。“你睡了吗?”她轻声问道。

“没呢。”我翻身,平躺着,转头看着她。

我们聊起了以前高中时的生活,我问:“以前你有多喜欢元连?”

金蕊没有说话。

“不说话代表什么?你们俩以前很甜蜜的哟。”

她笑了:“你跟杜仲也是。”

“有一次班里调座位,我坐在元连后面,当时好像还是上‘老板’的课,我的笔掉在地上了,我弯身子去捡---”

“怎么了?”

“我,发现你跟元连手牵着手,好甜蜜。那可是上课艾。”

金蕊不好意思地笑了,说:“那时候不是年轻嘛。”

“我早就想告诉你,但是怕你不好意思,忍了这么多年呢。”我说道。金蕊抬手拍了下我的肩膀。

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。周二。晴。

金蕊带着男朋友回璃城,我们一起吃了晚饭,金蕊终于找到了那个可以容忍她发胖的男人。

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。周三。晴。

金蕊结婚的日子。她的嘴角流连着爱意,她的眼睛乌黑发亮,她的笑容带我回到了十年前。

她已属于别的男人,而我们曾一起对抗这个世界。只要有一双忠实的眼睛陪我一道哭泣,就值得我为生命而受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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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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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能让一颗心免于破碎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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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能为抚慰痛苦的生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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